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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书馆办公室负责集中办理校外读者的咨询和临时阅览证的办理。
二、校外读者来我馆查找资料,须持本人证件到图书馆办理临时阅览手续并收取一定数量的押金。
三、校外读者在馆内阅览或借阅时必须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定。
四、临时借阅证到期可以续办,到期不办继续使用者,一旦发现按规定予以处罚。
五、临时证到期,以押金凭证退还押金,丢失者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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