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上网与网站管理制度
一、网站管理机构
1、学院网站在校园网建设小组的领导下,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2、网络中心负责制定网络管理办法,规划网站公共栏目的设置,负责审核批准公共栏目上网内容,重要内容需院领导同意批准。
3、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站的页面设计、网页制作、网页更新、上网信息技术编辑、信息上网发布和网站技术管理。
4、网络中心兼顾网络技术与网络编辑两种功能。网站各承包栏目的上网信息,由栏目的承包部门负责组织,网络中心审核。
二、网站内容设置
1、网站可设中文和外文版。
2、网站的总体栏目设置由网络中心提出方案,报校园网建设小组审核批准。
3、学院各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网络中心申请设置本部门网页,或在学院网页中申请设立专栏。
三、信息发布管理
1、学院网站栏目的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每个栏目均需设立负责部门和信息员。各部门在网络中心有关人员的协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格式编排本部门负责的栏目并组织上网信息。
2、各部门信息员负责提供本部门分管栏目的上网稿件。
3、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院有关保密的规定。
4、上网稿件提交给学院网站,同时提交与电子文本稿件内容相同的纸质稿件,并注明供稿人和审核人。重要信息需送院领导及分管领导审阅签批。
5、学院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学院办公室审核签发,部门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发。为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
6、信息上网与网站运行的日常工作由网络中心技术人员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