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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网络管理规定

一、总则

1、网络运行管理是指对网络结构、网络设备、网络信息、网络安全及网络用户的管理。
2、学院网络通讯中心负责校园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与运行的组织及协调,是学院的网络管理部门。
3、学院的各部门和任何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网络中心的有关规定。
4、用户在使用网络过程中违反网络中心有关规定的,网络中心将视情节给予劝告、警告及冻结账号等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院领导进行校纪处理。
5、用户在使用网络中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网络用户管理

1、使用网络的部门及个人都是网络的用户。
2、学院鼓励各部门及本院教职工、学生使用网络资源。
3、用户使用网络必须填写入网申请,并在《用户入网责任书》上签字,由网络中心备案后分配IP地址。
4、使用学院内部计算机应用系统的用户,填写相应系统用户申请,向网络中心申请开设账户。

三、部门网络管理

部门网络是学院网络的组成部分,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建立部门网络的,需提出组建方案,确定部门网络的作用、范围、组网方式,连接方法和用户使用模式,制定管理办法,确定网管人员,并向网络中心申请,报院领导批准,由网络中心指导协助,共同实施。

四、网络设备管理


1、网络设备管理指对接入网络的通信主干设备、公共服务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管理。
2、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网络线路、公共服务器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网络中心管理。
3、部门中的网络服务器和网络打印机等设备由各部门网管人员负责管理,并在网络中心备案。
4、接入网络的计算机和在网络内由部门建立的服务器,由该设备的保管人员负责管理,并在网络中心备案。
5、与独立计算机连接的打印机等共享设备由所连计算机的管理者负责管理,管理者必须对共享设备的使用设备的使用范围进行限定,禁止无限制地开放共享设备。
6、用户设备接入网络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和实施,用户需将设备接入网络时,需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并向网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7、网络中心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不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

五、网络信息管理

1、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
2、学院网络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网络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接入网络的部门如果需要使用独立的域名,应向网络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院领导批准后网络中心协助实施。
3、网络中心按照有关网站和信息上网的管理办法负责学院网站的运行管理。
4、要求建立面向学院内部网站的单位,需提供部门网站建设说明,确定网站的作用、栏目设置、管理办法、网络管理员,提交书面申请,报院领导批准。部门网站的域名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和命名。部门网站可以建立在网络中心的公用服务器或独立服务器、部门网络的服务器上。
5、学院的各类信息系统实行分级安全管理,不同的用户根据不同的授权获得授权范围的信息,严禁用户将本人的授权信息泄漏给其他人员。
6、学院的Internet电子邮件服务仅限于与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不得通过电子邮件传输涉密信息。
7、学院的Internet信息服务主要用于与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关业务,用户应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
8、任何人不得利用学院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9、为确保学院网络传输的信息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学院的公共财产不被滥用,网络中心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对用户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查询的信息进行过滤。

六、网络安全管理

1、网络安全管理是由网络中心负责实施的保证网络与网络信息安全进行的管理。
2、网络用户必须按照所获得的权限使用网络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和信息资源,禁止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网络资源。
3、网络用户必须妥善管理访问网络资源、用户名称和密码,长期使用网络资源的用户必须按照网络中心对各种资源的使用规定,按时更换用户密码。凡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密码泄露对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网络中心负责学院对外连接管理,未经授权任何网络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建立与其他网络间的互联。
5、任何用户未经网络中心授权,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建立网络信息处理系统和占用网络资源。
6、不允许在学院网络上进行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和服务的任何活动,包括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随意复制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以及盗用他人账号等。
7、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誉、商标、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各种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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